演员刘雨鑫被诉无故毁约 遭索赔108万余元(图)

演员刘雨鑫被诉无故毁约 遭索赔108万余元(图)

演员刘雨鑫被诉无故毁约 遭索赔108万余元(图)

演员刘雨鑫被诉无故毁约遭索赔108万余元(图)

刘雨鑫 本名刘颖,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,曾出演《湘西往事》、《球爱俏佳人》等多部剧集,因《上海王》中(饰沁云)的出众表演,深得观众喜爱。

  本报讯 (记者张太凌通讯员 黄硕)电视剧《欢喜万家人》拍摄未结束,饰演女主角的演员刘雨鑫(本名刘颖)却离开剧组不归,该电视剧制作方湖南卫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,起诉刘雨鑫及其经纪人程倩,称两人无故毁约,索赔108万余元。昨日,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。

  公司称利润减少300万

  《欢喜万家人》制作方在起诉书中称,2008年11月27日,该公司与刘雨鑫约定,由其出演该剧女一号“陈艺丹”,并和刘的经纪人程倩签订了合同。随后,刘雨鑫完成了50集的拍摄并得到片酬。去年3月14日,公司给剧组放假休整,规定剧组成员4月8日归组,完成后50集的拍摄任务。但刘雨鑫届时未归,也未说明情况,传媒公司只得停拍,重新修改剧本,使该剧的预期效果和利润大打折扣。

  “初步估计利润减少300万元。”该公司称刘雨鑫毁约是因为得到其他剧组较高片酬参与拍摄,其和程倩应对公司损失承担责任。

  演员指公司违规操作

  昨日,两名被告刘雨鑫及其经纪人程倩均出庭应诉。一袭白衣的刘雨鑫神情忧郁,整个庭审过程中未说一句话,由其代理律师发表意见。

  刘雨鑫代理律师和经纪人程倩均表示,刘雨鑫在拍摄过程中被查出患有心肌炎,在向剧组有关负责人说明后休养。但其最终退出剧组,是因为发现该传媒公司并无拍电视剧的资质,且《欢喜万家人》直到2009年5月才由江西电视台向广电总局报备,之前拍摄活动实属违规。“双方所签的应是无效合同。”刘雨鑫律师称。

  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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