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剧金沙引来“天仙妹妹”

音乐剧金沙引来“天仙妹妹”

音乐剧金沙引来“天仙妹妹”

  本报讯(记者 王平平 摄影 韩杰)四年前,一个眼神纯净的羌族少女,偶然被旅者“浪兄”拍到后放在网上而受到无数人追捧,“天仙妹妹”凭此一夜成名。四年后,从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“天仙妹妹”尔玛依娜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,并在昨日下午举行的音乐剧《金沙》明星演出周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宣布:将加盟音乐剧《金沙》剧组,出演女主角“金”一角。据悉,这也是继沙宝亮、谭维维后,又一位明星加盟该剧演出!

  低报酬出演“金”

  黑色夹克、破洞牛仔裤搭配齐膝长筒靴……当穿着时髦的尔玛依娜出现在媒体面前时,在场所有人竟一时间很难将曾经那个背着背篓,穿着招牌式羌族服装的“天仙妹妹”联系起来。谈起此次出演“金”一角,尔玛依娜可谓信心十足。“虽然当初答应接这部剧时自感压力很大,怕无法超越之前的两版‘金’谭维维和姚贝娜,但在看过剧本后,我被彻底打动,再加上近两年来自己积累的一些演出经验,我对自己的表演充满了信心,也相信我能演出别样‘金’味。”

  为了弥补唱功方面的不足,尔玛依娜坦言已找到专业老师进行了秘密培训。至于片酬,“我觉得酬劳不是最重要的,我甚至可以零报酬出演。”

  别再叫我“天仙妹妹”

  2005年走红网络后,尔玛依娜参与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演出及代言活动,还主演了《香巴拉信使》和《尔玛的婚礼》两部少数民族电影。回忆起第一次触电拍电影,尔玛依娜笑言,“我第一次拍电影就当上了女主角,我那时什么也不懂,导演让干嘛我就干嘛,一切都是糊里糊涂的。特别是当时拿到的片酬只有几万元,拿到钱后都不知道该怎么用,拍戏居然这么赚钱,而且很简单啊。”对于“天仙妹妹”这个称呼,尔玛依娜说:“我并不喜欢‘天仙妹妹’这个名号,我更喜欢大家叫我尔玛依娜,叫尔玛或者依娜都挺好的。”尔玛依娜还透露,在完成《金沙》为期半个月的演出后,她将推出自己的新专辑,此外,还将出演一部电影和一部电视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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