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报讯 刚刚在新电影《求求你,表扬我》中扮演记者的王志文,继“口香糖事件”之后再次和记者发生冲突。某报记者陈勇称,他在四川阆中王志文拍摄电视剧现场,遭到王志文和几名剧组人员拉扯和拳打,王志文还拳打他的左胸,原因是不满记者擅自对他拍照。昨日,陈勇的律师已经提起诉讼,向王志文索赔 10万元。
王志文涉嫌拳打记者
据报道,日前,王志文在四川阆中拍摄某剧,在之前当地记者前往要求采访时,便遭到了剧组人员和王志文本人的拒绝。当有摄影记者拍照时,王志文十分反感地用手阻拦。 27日下午,当记者陈勇偶遇该剧组,就开始用照相机拍摄王志文。这时,王志文和几名剧组人员过来抓住他的衣领和相机,将他拖往 50多米开外的杜家客栈。然后,王志文对准他的左胸就是一拳,说:“交出胶卷!你们阆中人真没有素质,怎么未经同意就擅自拍照呢?”随后,有剧组人员喝令记者打开相机,删除所拍内容。最后,王志文吼道:“给我滚。”说完一行人离开现场。
陈勇随后联系自己同在报社的妻子宁凤,其妻来了解情况时又被剧组人员打烂眼镜。经阆中市人民医院检查,诊断陈勇左胸局部软组织损伤,宁凤左眼角局部软组织损伤。
受伤记者状告王志文
昨天下午,陈勇的代理律师———四川纪明律师事务所王强称:“目前我们已经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按现行法律和我们搜集到的证据,相信会得到法律支持。根据陈勇本人的意愿,我们要求王志文本人赔偿 10万元,但究竟能不能全额赔偿要由法院裁定。”
对此,王志文和该剧剧组一直保持沉默,王志文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。王志文的哥哥此前曾接受媒体采访称:陈勇一事的相关报道有很多不实成分,王志文并没有打人。
相关链接
2000年 10月,一位记者在电视剧《妈妈到了更年期》拍摄现场向王志文递上了名片并要求采访。但王志文很冷淡地说:“等拍完戏再说吧。”趁王志文停拍的时候,记者上前准备和他攀谈几句,却发现刚刚送交他手中的名片竟包着一块嚼过的口香糖,被扔在一旁的桌子上。对于“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名片吐上口香糖”的质疑,王志文说:“对我没用的东西我可以随便处理。”此后,他曾经在《艺术人生》中提及此事,并进行了道歉。
去年,王志文在电影《求求你,表扬我》中扮演调查杨红旗救人事件的古记者,在扮演了记者之后,王志文在一次接受采访中表示:“演了记者之后,我才知道很多记者的工作十分辛苦,也理解了他们工作的苦衷,我想对他们说,你们辛苦了!” 王轶斐/文
您可能会对以下新闻感兴趣:
上一篇文章:王志文阆中片场“打人”演变成“罗生门”(图)
下一篇文章:陈勇告完王志文又要告剧组 称目前正在积极取证